我老公向110报案,说我拐卖小孩(我在他家把我女儿带走了),民警在高速公路上将我和我女儿(2岁)截下,并带回警局。
后来,民警向我老公了解了情况,知道他报假案,并写了份事情的经过,也写明了是报假案。
请问,如果我要起诉我老公的话,法院应如何判决?类似情况应受到如何处置?坐监几年?
參考答案:1、只能追究你老公报假案的责任,情节不严重,也就是行政处罚,这是公安局的事了,你恐怕不能过问
2、至于诽谤罪,谈不上。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实事,而且要求“情节严重”,你老公没有散布,只是向公安局报假案,因此不构成诽谤罪
3、诬告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我想这个情节还达不到严重,而且他目的恐怕也不是为了让你受刑事追究,只是恶作剧报复一下,也不能追究诬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