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的崇高(Sublime)与优美是如何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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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学上讲崇高代表一种超越性的伟大,可以是物质的,道德的,智力的或艺术的。尤其表示一种无与伦比的伟大,这种伟大无法被计算、被衡量、被模仿。
最早讨论美学上的崇高的是朗吉努斯的《论崇高》。他将文学分成好和坏两类。他推崇崇高的风格和简单朴素的品质。崇高的观念是指能将自身从普通作品中提升出来的文风。最后他归纳出崇高的五个来源:1、庄严伟大的思想 2、慷慨激昂的热情 3、构想辞格的藻饰 4、高雅的措词 5、尊严和高雅的结构。但最关键的也是最有力量的是构建伟大的思想观念。
伯克的《崇高和优美的观念之起源》是另一篇重要文献。主要观点:
根据亚里士多德四因说,构成事物有四大原因: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目的因。
由此考察优美:
形式因:爱的情感;
质料因:与物质的大小、平滑、精巧有关
动力因:让我们的焦虑平静;
目的因:上帝的眷顾。
简单而言,他认为优美是由于外形而产生的审美愉悦,而崇高则具有强迫我们、摧毁我们的力量。和以往美学家不同的是,伯克并不将美与比例、和谐和完美联系在一起。
崇高的四因与优美的四因不同。
崇高的形式因:恐惧的情感(特别是对死亡的恐惧)。
质料因:物质宏大、无限和壮丽。
动力因:我们神经的紧张;
目的因:神的创造与和撒旦的战斗,如弥尔顿在《失乐园》中描写的那样。
伯克是第一位在哲学意义上区分优美和崇高的人。他的观点启发了狄德罗和康德,在后代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