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住房,价值大概20万,我想把这个卖掉然后付首付(首付大概14万)但是现在的状况是我的这个房子不可能马上卖出,而要买的房子不买就会涨价我想问问1.可不可以去银行把这个房子抵押出一些钱来付首付?2.我再慢慢把这个抵押的房子卖掉 把钱换给银行,请问可以自由买卖吗?3.如果这样付的首付还可以继续贷款按揭吗?小女子刚毕业,实在没有多少钱,只能这样买房子,大家给出出主意,多谢了
參考答案:分期付款是看个人信用与支付能力的,只要你有正常的固定收入,你就可以办理住房分期付款。至于用现有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只要贷款额度在房产的价值之内是完全可以的。抵押后的房子也仍然可以卖出,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房产转让必须告知银行与受让者,任何一方未告知都可导致转让无效;其二是转让的价款必须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利息。因此,你完全可以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然后,将抵押房产转手还贷款,已办理的分期付款仍然可以继续,当然分期付款部分就不应该是用原房产抵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