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月1日在某小区与人合租了一套两居的房屋,另一屋住的是胡某,她将该房屋整体租下后将其中的一居转给了我.租金为500元/月.我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共2000元.到了7月20号的时候,胡某给我留言说由于有些原因要暂时离开几天.几天后我一直联系不到她.我怕她拿了钱人跑了,于是我通过调查发现了胡某的房子承租于房产公司,我和房产公司负责该房业务的王某取得联系,问了情况.王某刚开始告诉我,放心,没有事.但是后来却说找不到胡某,让我报警.并且让我搬出该房,或者重新和他签合同,前面的房租可以不算,但是从8月15日起重新计算房租,也就是说,我交了4个月的房租,却只能住一个半月.也就是要损失1000多元.本来我觉得自己考虑不周就认倒霉吧,可是我又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通过我和王某聊天,发现了如下情况:1\王某和胡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王某和胡某都是该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3\胡某自6月入住该房屋后,王某既没有和胡某签定合同,也没有收取胡某的房屋租金和押金.(通常的租房惯例就是押一付三).也就是说,王某的做法本身就存在着过错.4\胡某把房子租给我的时候王某是知道的,但是他说他没有及时琐要房租.所以我认为,他们两个有合伙诈骗我房租的嫌疑.即使没有,那么王某将他自己的过错追加到我的身上也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想问问各位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朋友为我解答一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在取证等方面我该怎么操作,注意点什么?我该走那些维权程序比较好?
參考答案:1 如不是诈骗,如果你能证明“王某明知胡某收了我的房租,并同意胡把房子租给我”,则你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你所签合同有效并要求继续履行。诉讼时,将胡某列为被告,将王某列为第三人。
2 如果是诈骗,如果你能证明“是诈骗”,
2.1 如果能构成诈骗罪(达到具体数额标准),则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后,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2 如果不能构成诈骗罪,如果你能证明他两人合伙“诈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你所签合同,并要求胡某返还房屋租金、押金和赔偿损失,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3 友情提醒: 维权成本可能远远高于1000元!
4 以后注意:
4.1 找到房主,与房主签合同。
4.2 转租时,要房主书面认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