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公司经理侵占公司财物和钱共计90万元 为销毁电脑财务记录找到我朋友并给了4万元作为好处费要求帮助销毁电脑财务帐目记录 同时还有给了我朋友价值1万5的公司财物商品 请问收了好处费的我那个朋友会受到什么样的判刑 性质严重吗 归案后他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还4万元 那他的案情会受什么样的惩罚 可判缓刑吗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是算的职务侵占案 请问我朋友会定什么罪
请问,我朋友收了4万元加上价值1万五的商品,后积极退还,他不是和经理一起共同侵占公司财务的,是收的好处费,这种是从犯那有可能判缓刑吗,机会大不,会被判几年的刑呢....
參考答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经理的行为是否应以职务侵占罪提起诉讼还是要以贪污罪提起诉讼还要看具体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的条件,因为侵占的财务不一定是公财产。
你的朋友帮助销毁犯罪证据应认定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而你的朋友认罪态度好,又积极退还收受款项。
应该是量刑的考虑因素,但不是自首,又不是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不是必须或应当免去处罚,
你的朋友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
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
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