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个属于房管会的房子(我不知道叫什么房但是好象是国家的)最早户主的名字是我爷爷!
我的爷爷1988年去了,房子变成了我奶奶的!2006年12月我奶奶去了!留下了一个问题,奶奶有3个儿子1个女儿,老大我爸爸以及2个叔叔还有1个姑姑.现在出现了一个情况.我爸爸的户口很早就不和我爷爷在一起了,但是我的2个叔叔还是和奶奶在一起的.分家产的时候2个叔叔说我们户口老早就不在这里了,所以说我们不能分到这个房子.我爸爸气的真的话都说不出来.然后我的小叔叔擅自把房子改到了他的名下,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改的,反正他也不拿证据出来给我们看.我想问问这个房子我爸爸有没有份.还有这个房子是怎么继承的!能不能继承,我爸爸这几天气的生病了!我非常急迫的想问问这个情况该怎么办!这个房管会的房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到底国家怎么处理这种房子的啊?我爸爸是个老实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向大家讨教一下!!告诉我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真的没有我们的份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我们有1份的,我爸爸是很想要的.所以大家帮帮忙啊!
參考答案:这类房子是使用权房,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归住户,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
从法的角度讲,4个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现在房子已经在小叔的名下,再讲继承权已经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