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相处两年半的女友分手后,她去了外地,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又爱上了一个人,他们并发生了关系(她说她是不自愿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她跟我说了这事 并要回来和我在一起,她问不会不会有阴影,我说会,她说她是在我们分手后和那个人好的,说不算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可是从我们分手到现在我一直没有放弃,天天想着她,也做给她看了,她知道我还爱她。
说的有点乱,我想知道我还可不可要她,她爱我吗?(我们分手的原因没有任何的原则问题)。这种算背叛吗?谢谢你们 我要最快得到答案!
參考答案:笨
你真的笨
先不说那女的
就说`就算你们又在一起了`感觉会怎样?会幸福么??
一个女的到底值不值得你爱`不是听她说说算的`行动才能证明一切!就像`你喜欢她所以就算分手了也会情不自禁的给他打电话一样`这就是证明`因为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控制的!而她呢`跟你分手后在一个月之内就跟别人发生了性关系`这算什么!??还说什么不是自愿的!妈的不自愿?我想当初她做的时候就很爽吧`如果是不自愿的`那么`就算有点廉耻之心的女人在遇到这种情况后都很难以启齿啦!!他真的爱你的话就不会回头跟你说这些没良心的话啦!他根本就没顾虑过你!忍心伤害你
要知道``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让你流泪的`
自己想明白吧`
感情其实不复杂`就四个字
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