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符号系统。
其在社会现象中的地位如下:语言三和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进行思维的工具。
语言是人类的创造,只有人类有真正的语言。许多动物也能够发出声音来表示自己的感情或者在群体中传递信息。但是这都只是一些固定的程式, 不能随机变化。只有人类才会把无意义的语音按照各种方式组合起来,成为有意义的语素,再把为数众多的语素按照各种方式组合成话语,用无穷变化的形式来表示变化无穷的意义。
人类创造了语言之后又创造了文字。文字是语言的视觉形式。文字突破了口语所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语言和文字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可是在语言文字的神奇作用面前,人们又把它当做神物崇拜起来。他们用语言来祝福,用语言来诅咒。他们选用吉利的字眼做自己的名字,做城市的名字,做器物和店铺的名字。他们甚至相信一个人的名字跟人身祸福相连,因而名字要避讳。皇帝的名字、长官的名字、祖宗和长辈的名字不能叫,一般人也都在“名”之外取一个“号”,彼此不称名而称号。在后世,认为这是礼貌;在远古,这是人身保护。现代各地口语里也常常有些词语起源于避讳;不久以前,很多行业有各自的避讳字眼。从前有些人家,因为小孩儿不懂得避讳,在堂屋里贴一张纸条“童言无忌”,意思是小孩儿说的话不算数。
文字的发明, 古人更加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淮南子》里说:“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最能表示文字的神力的是符□,这是跟口语里的咒语相当的东西。一般的文字也都沾上迷信的色彩,有字的纸不能乱扔,要放在有“敬惜字纸”标签的容器里,积聚起来烧掉。文字里边当然也有避讳,嘴里不能说的名字,纸上也不能写;必得要写就得借用同音字,或者缺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