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宣言和门罗主义
拉丁美洲国家正在进行独立的时候,美国已经把拉丁美洲看作自己的势力范围。1822~1823年,当欧洲“神圣同盟”企图干涉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时,美国积极推行起‘美洲事务是美洲人事务’的政策。1823年,美国总统门罗向国会提出咨文,宣称:“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已经独立自由的国家当作将来殖民的对象。”他又称,美国不干涉欧洲列强的内部事务,也不容许欧洲列强干预美洲的事务。这项咨文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宣言”。它包含的原则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主义”。门罗主义的含义主要有三个:(1)要求欧洲国家不在西半球殖民。这一原则不仅表示反对西欧国家对拉美的扩张,也反对俄国在北美西海岸分扩张;(2)要求欧洲不干预美洲独立国家的事条;(3)保证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包括欧洲现有的在美洲的殖民地的事务。门罗主义在当时未产生多少影响,因为英国在拉美的影响要大大超过美国。19世纪40年代以后,美国又重新提起门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