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夏天,我认识了一个小姐,并且我们相爱了,他家不是我们本地的,离我家很远,我父母朋友刚开始不同意,父母因为他是外地的,朋友因为他的出身,后来我们不顾一切的走到了一起,几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慢慢的认可了,就在大家认可的时候,我俩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然后他就割碗,父母看见害怕了,又反对我们在一起,我就跟他走了一镇子,后来过了1个多月这事算是平息了,可没想到今年过年我们又因为一点小事吵起来,我就把他扔在家里出去散散心,回来的时候我喝了很多酒,他在家也喝了很多,我很捆就想睡觉了,可他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了说明天要走,要跟我分手,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我也没太在意,就在床上躺着,过了不一会他去厨房就把自己的小手指给剁了,我当时很急,马上带他去医院,可我们这的医院说接不了 ,得去省会,得一万多块钱,我当时很急就回家求我父母借我这一万块钱,去省会做手术了 ,做完手术家里实在不同意叫我把他送回去,因为这不是第一次还拿了父母的钱,我实在没办法在把他留在这,可把他送走之后,我好想他,又不能去找他或者把他接回来,因为我把想让父母在伤心,也害怕在有下一次。请大家帮我出出注意,我该怎么做呢
參考答案:小姐可能心理都有一点问题,爱她就别抛弃她.她需要你在她身边.让她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让她热爱生活,爱自己,也忘掉过去,也不要自卑.时间能改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