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教一下:我老公在长春工作的时候单位给交了4年的基本养老保险。06年1月辞职了,06年5月在北京工作了,可保险转不过去,06年1月~06年5月的保费没交。
我想知道,不转成个人账户或暂时不交保费,等到退了休或者将来回到长春再补那几个月的保费行吗?
如果不行,应该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參考答案:你老公应不是北京城市户口,所以北京社保局不会接纳你老公外地社保的转入。只能在北京重新交纳(只交三险,是劳动保障)。长春的保险可以暂停交纳。等户口转入北京后再将社保合并转入北京。长春的保险不用补。
如果户口以后还留长春,且不打算在北京领养老金,可以将北京的社保转迁到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