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新年好,我说一下我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
我是200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湖北十堰人。毕业时档案托管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交纳了2年的费用,但是没有继续交费,现在档案户口都在人才中心还不知道是否是黑户了。
2005年5月,我进入现在公司,武汉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里面没有规定三险一金的条款。合同期满公司说续约,我同意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公司口头承诺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可以办理保险,但是到现在都没执行。2006年11月,我因为得到恶性肿瘤(算不上职业病也不算工伤,属于个人病变)医疗了2个多月时间花费约2。6万元,都是个人支付。在此期间公司没有支付工资。
2007年3月初,公司要求续签合同。但是因为我2006年5月份一年合同期满之后没有续约。公司说只支付一年之后就是相当于10个月的三险一金,作为保险的补偿。因为经济困难,我要求预支部分工资来偿还医疗借债,没有得到同意。公司的意思是不管之前的医疗事故,新合同从2007年开始为我办理保险,并补偿10个月的保险差额。
我想问4点
1 我从06年5月一年合同到期,没有续约合同。之前的旧合同也没有规定三险一金的条款。即使口头承诺,对我也是不利的。公司有没有因为没给员工办理三险而导致员工医疗事故补偿的过失
2 公司也没有统一为员工办理管理员工档案户口托管,没有用工备案,是否违法
3 公司没有办理员工三险一金 是否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
4 如果我想和公司协商 能否争取到医疗补助费,大概是多少,在没有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如何取证(我有医疗的发票,取证是指取得其他同事证实老板的口头承诺办理三险的事情)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是合法合理 并且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的。
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干了 ,新合同也是不利的,不想续约,走的话老板又巴不得。想拿一点索赔。
第一 公司没有办理保险,即使合同没签订,算不算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医疗待遇损失
第二 公司合同没有规定三险,劳动待遇社会福利款项的 这样的合同算不算部分无效合同
第三 如果申请仲裁 从20006年5月 我虽然没签合同,但是能够确定了劳动关系。是否有利
參考答案:1.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从你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那天开始算起,单位应当为你交纳保险,并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合同没有约定不影响你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2.没有签书面的合同没有关系,只要你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存在
3.你可以直接主张单位为你交纳保险
4. 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一部分医疗补助费。
5.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