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的。我家汽车上个月被盗了,当日就报警了。今天交警说车找到了,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察出是套牌车。经细察发现是我家被盗的车,就打了电话让去认车。今天去了,一眼就认出那确实是我家的车,因为车被盗以的都没有改过一个地方,好几处明显的特征都还在。交警说今天只是认车,这要是我们的车,今天就把案子移交刑警队。到时候我们去刑警队领车。但是我听一个朋友说,他的车去年春天丢了,领车的时候还交了两万元的“破案费”。
想请教明白的人,领车还用交这个钱的吗?
參考答案:作为纳税人,你什么费也不用交,这都是他们该做的,应该无偿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