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是不是要在婚前进行双方财产公证,然后彼此的个人财产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小俩口婚后居住的房子是结婚前女方父母购买的房产,房主姓名写的是女方母亲的名字。如果小俩口离婚的话,该房产会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參考答案:1、男女双方如果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能证明婚前就有的财产,那么属于各自一方的财产永远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配。
2、按你所说,房权证名是女方母亲的,所以结婚时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不会将房子公证到女方名下,因为房屋女方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女方母亲,所以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挣得的财产,这个离婚的时候将对半平分,但如果一方带小孩或者家庭特殊困难的,协议离婚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略微照顾带小孩或者家庭特殊困难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