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4号,我结束了一段感情,到昨天的9月10号,这之间我的感情一直空白,因为上任女友伤我太身,对女人几乎丧失了兴趣,不想谈恋爱了,或者说一时间找不着恋爱的感觉。
知道昨天,我认识了一位刚毕业的女教师,几乎是在一瞬间,初恋时的那种对女孩子狂热的感情火花喷涌而出,我无可救药爱上了这位活泼开朗的女教师。能够瞬间叫我产生这种感觉的女人,是可以随便错过的吗?我不想对不起自己,于是我决定尊重自己的感觉。
晚上我去了她的房间,和她简单认识了一下,看得出来,她对我的印象还不错的。
也就是在今天,9月11号,我的一个哥们告诉我,说有人看见她上周末和一个男孩子在肯得基一起吃东西,搞不好是她的男朋友。
真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当时的感觉,觉得唾液都是枯涩的,更不要说刮在脸上的冷风和飘落在头顶上的小雨。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我总是迟到一步,让人取得先机呢?
现在很郁闷,相当的低沉。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我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呢,还是安静的走开?
參考答案:接着三楼的说:被人抛弃/被人忽略/被人拒绝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被人抛弃是因为你无能
被人忽略是因为你怯懦
被人拒绝只是因为你们之间不够默契
她还没有了解你,不可能抛弃你
你还没有同他相处,她也不可能拒绝你
你只可能被她忽略
是不是被抛弃,
是不是被拒绝
要看对方的态度
要不要做个容易被人忽略的人,全在你自己掌握。
千万不要让她忽略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