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老妹妹的手中买了一所房子,虽然产权证在我这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由我3妹妹做证明人或者说中间人签了一份协议。如今房子要拆迁了,怎么办理手续呢?老妹妹后悔了,她能单方终止协议吗?
參考答案:如果你们之间确实非常信得过,而且你老妹愿陪伴你去办理拆迁赔偿手续.等于是房子还算你老妹的,你老妹代你索赔,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和冤枉钱.你如果过意不去就分一定的红给你老妹,岂不两全其美,皆大欢喜.不知你老妹是后悔什么?你老妹想单方终止协议,就看你们协议中有没有相关约定,(如双方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不得反悔或保留单方终止协议的权利,在必要时宁愿赔给对方约定的经济利益等等。)我想你们肯定没有。你们的买卖是合法有效的.属于民间公证,政府不希望这样搞,但也主要是为了钱的问题.如果你老妹不愿合作或你现在已经不信任你老妹了,那后悔的应该是你,你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谁出还可以商量。如果你老妹硬要夺回房子,你们可能要打官司反目成仇了,仔细算一算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钱都让别人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