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网络文化传播公司的。然后今天老板接了一个客户,是夜总会的。希望我们能帮他几个MM做广告~~老板分配到我这来了,主要就是用MSN聊天,然后把他们MM的资料告诉找到我们的人,其他的什么都不管~
请问我如果接下这个工作,有没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明天就要回答老板是接下还是辞职了- -| 在线等回答~~谢谢~!
參考答案:晕,回答这个问题本身也要负责任啊……
给MM做广告,很显然是牵涉到特种服务了,这些MM如果后来被抓获的话,你可能涉嫌为色情服务做广告,是从犯……如果最后认定你明知是色情服务还为之做广告,也就是非要整到你,那么一般会被罚款的,重则拘留,被判刑的可能性很小。
出于公德理念大家都不能鼓励你去接这个活,但是你自己的事,别人是拿不了主意的,毕竟还有更多的关于你自身的情况大家都不知道。
最后这个事情还是要你自己拿主意,不要过于注重局外人的看法,因为很多局外人的看法都是对你来说并不负责任的。
补充:很可能会找你,因为可以找你罚款啊。
这个事查民法通则是不可能查到什么的,要查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