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原是国有职工。01年所属的工厂破产,06年底办理退休手续时,01到06年的养老保险金完全有自己缴纳,实缴金额15938元(注册类型为“内资个人”)。07年1月份我父亲应该领取第一个月的退休金。但还没有领取人不幸去世。
请问所缴纳的上述款项是否能退?能退还多少?
參考答案:1、领取个人帐户的余额及利息。
2、一次性抚恤金(10个月的退休金)
3、丧葬费一般按上年度当地职工3个月平均工资计发
4、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城市、乡镇、农业户口、是否单身一人标准不同)。有的地区规定按月支付,有的地区规定可一次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