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外工作已经3年了,据网上介绍:事业单位每年都给30天的探亲家,并且可以报销往返车票.不知道这种文件适合所有事业单位吗?希望您能够给我提供齐齐哈尔市的文件号码.谢谢!
參考答案:工薪大姐不知道你还记得我吗?我在一个法律论坛上查到了一些信息,不知道对你有用没有,要是还是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到这个网站上去发帖子咨询回复很快,都是有相关资质的律师解答的.
关于探亲假,国家只在1981年3月14日出台了一个<<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此后,再也没有相关的文件。
在该规定里,规定了享受探亲假者的范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那么,在非公有制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强定这类企事业的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探亲假。因此,非公有制企业里,由它们根据自已的情况来决定。
探亲假的条件是: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
1、职工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母不在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这里说的不能在公休日和配偶、父母团聚的,是指不能利用公休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情形。
探亲假的三种情形。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于一次,每次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 一次,每次 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于每年 一次的,或职工自愿每两年一次,则可两年给于一次,每次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于一次,每次20天。
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因此,根据需要,还要给于一定的路程假。不论是探亲假期,还是路程假期,均包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