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中有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那么为什么现在开会的人员不是某某市的市长就是某某地区的主席或者是省长,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2.这个行政机关是什么东西?还有什么是政府,政府与行政机关又有什么关系,我始终搞不清楚这些问题,晕晕忽忽的!希望能讲的简单明了些!(事业和企业又是什么?)真不知道啊!
3.人大委员会包括常务委员会吗?它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是不是一个大房子里有一部分小房子啊?(大房子就是人大委员会,小房子就是它选出来的常务委员会啊?)搞不懂!
4.这个人大代表又和常委委员会代表有什么关系啊?人大代表是不是就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的成员?
5.这个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不是就是人大代表里面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组成人员和常委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间有什么联系啊?
希望大家说的详细一点,也就是简单一点,本人才学法律(自学),有些东西看不太懂,能打比喻的最好打个比喻,多谢!
參考答案:1.人大委员会的委员不可以担任您所说的任何职务,但人大代表可以担任,因为人大代表是地方选举出的去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的人 士,他们的职务可以是任何官衔,是掌权者,因为委员会委员,本身就是官衔了,而且很大很大,所以他们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职务”加冕”了!
2.行政机关就是政府,政府也就是行政机关,就是表面上服务老百姓,背地里自己享乐的一个养一群腐败的东西的"庭院".也可以说是"精英学院"事业就是个人的东西,但讲大了还是政府所有,企业就是政府的东西,讲大讲小都归属政府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政府所有,您只需记住这点就可以了!
3.不包括,它们之间就是一层没有边际的模糊概念,说有关系吧,说不清楚什么关系,说没有关系吧,又不是没有关系,就跟您和您的叔叔的儿子的舅舅这样的关系,搞不清楚.不是您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池塘里有一群鱼这样的关系!
4.他们之间就是我所说的鱼和水的关系,人大代表不一定是常务委员会的成员,但常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人大代表中选举出来的!
5.是的,还是鱼和水的关系,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选举,没有后者的成功就没有前者的铺路,就是这样!老百姓永远是水,养的总是一群永远驰骋与水里面的肥头大耳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