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我岳父的山上发现一棵兰草花,这棵花比较特别,我挖回来以后,很多人来买,最后我卖的价格还可以,但我们镇上的林业派出所把我带了去,要我上交这棵兰草花,并对我有相应的体罚,后来我将卖兰草花的一半钱给了他们,这才将我放出来,我想请问各位专家,他们是否什么法律依据要我交兰草花?们在这个过程中做错了什么?我在这个过程中做错了什么呢?
參考答案:你好:
1:你所采到的蓝草花是天然珍品;而不是历史遗留物。理应归你个人所有,是受法律保护的。
2:林业派出所拘传你并没收和追讨你的财物是违法行为;
3:你可以到公安主管部门去检举或投诉;还可以到人民检察院去抗诉。其理由是林业派出所的负责人已涉嫌犯有乱用职权,违法执法,非法抢夺罪。[民法,警察法都有明文规定]
我相信你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你去办吧。
祝你好人好运好报,新春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