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点分了帮下忙
參考答案:纪律这个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提出来了。《左传·桓公二年》记载:“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元朝大臣耶律楚材也讲到“兵行从纪律,敌溃自奔忙”,讲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古代还有“兵当先严纪律,设谋制胜之后”之说,认为纪律的重要性胜过一切。唐太宗曾对公卿大臣们说:你们如果能够小心谨慎,奉公守法,经常像我敬畏天地一样,不但百姓安宁,你们自己也常得欢乐。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统一、确保党的路线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的整个斗争中,都必须有极严格的集中制和铁的纪律。党的十六大《党章》指出:“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党内各项规矩。无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这方面,革命导师和领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延安时期以来特别是建国以后,国内外人士给毛泽东赠送了不计其数的礼品。只有极少数几件,如西哈努克亲王送的公文包、齐白石送的砚台被毛主席留作自用外,其余一切都照章交公并造表注册。刘少奇同志坚持遵守制度,严于律已,从不特殊。他的孩子们上学、买东西、逛公园,从没使用过公用车,更不用说使用他的专车了。1961年,王光美生孩子的时候,工作人员认为可以用刘少奇的专车接她出院。可是,刘少奇坚决不同意,工作人员只好用公车去接,并按规定付车费。
董建华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时,带头遵纪守法。他在家产申报表第3页的礼物申报表中,坦诚地申报了有关人士赠送的“两支英雄金笔”、“《邓小平影集》珍藏本”等礼物。至于他自己希望保留的礼品,将会根据库物署的估价付款购买,其收益也捐给慈善机构。
如此约束自己,是不是没有自由了?从表面看,二者是不相容的:受约束就没有自由;一讲自由,就不受约束。实际上二者谁也离不开谁。邓小平同志强调:“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缺一不可。”不遵守纪律就会添乱,人们就会失去自由和快活。如果马路交通没有“红灯停”的约束,也就没有“行”的自由,就会发生车祸的惨剧。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无论哪个国家,都不能没有纪律。莎士比亚说得很深刻:“只要把纪律的琴弦拆去,听吧!多少刺耳的噪音就会发出来,一切都会互相抵触。”一位哲人说:“人的自由并不仅仅是在于做他愿意做的事,而在于永远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党员干部如果去追求纪律规定之外的“自由”,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坏事,终究有一天要受到纪律的制裁,因而这样的人也就没有自由可言。
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因搞腐败导致家破人亡。新闻媒体还专门就此发过长篇报道,题目叫做《巨贪儿子气死生母》。郑道访本是个有工作能力的人,为在我国西南山区独特而复杂的地况、地貌情况下建设高速公路作出过重大贡献,他长达28万字的专著《公路隧道通风方式研究》提出的隧道工程理论具有较高的学术和经济价值,他本人还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他本该有更好的前途,却因犯下受贿上千万元的惊人罪行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的妻子高家兰被判有期徒刑15年,儿子郑勤被判有期徒刑12年。对被扣押、冻结的人民币813万元、美元8.45万元、港币4.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案发后,郑的岳母无法面对这一事实,服安眠药自杀身亡。郑八十多岁的母亲也含恨而死。郑母虽是个生活在小山村的农村妇人,可识大体明大理,多次叮嘱儿子“我是年老多病,但还能种地,日子也过得去,我的生活费不用你们操心”,“儿啊,你不知道你的官当得越大,妈的心为你揪得越紧。那么多贪官枪毙的枪毙,判刑的判刑,他们为人儿女,真是对不起高堂老母啊!”郑母字字血泪训导儿子,希望儿子做个“好官”,可惜并没有警醒儿子的贪心。郑被抓后,他的兄弟怕老人受不了,就骗老人说这是个冤案,只要退了不该得的钱,就会把他放出来。老人听后,心急如焚,想来想去,想到了卖栀子花还儿子的赃款,每天清晨,老人总是带着不满7岁的曾孙女到一个中学门口卖花,一角两角地挣钱,无奈老人还是有一次突然从电视中看到儿子受贿超过千万元的报道,她的精神世界一下子彻底垮了,一口气还没上来,就活生生地气死了。记者采访郑道访跟他谈起他慈母的情形,郑悲痛欲绝,说:“我愧对九泉之下的白发老娘啊……”每一个受到严肃惩处的腐败分子最后无不悔恨交加。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原局长周航因收受贿赂受到惩处,他在被移送司法机关时感叹,我当医药管理局长,经手过无数种药品,但就是没有后悔药啊!原临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少捷在反思材料中写道:“不遵纪守法,不克己奉公,一忘乎所以,就会犯下大错。细想自己如果能经常看看党纪条例,学习法律知识,想想法律的威严,想想党组织的反复告诫,想想亲人的期盼,就不会走上现在的错误道路。”原仙居县委副书记林济满说自己由于近年来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规定熟视无睹,让利益淹没了党性原则,成了一个腐败分子,最后自受其辱,诒笑天下。有的同志讲现在“规定太多,记不住”,有的说“规定太严,难落实”等。是不是规定得太繁琐了?绝对不是。老百姓要学开车,尚且林林总总有几百条交规要知道要遵守。一个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担负着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责,要求你遵守行为规范能算过份要求吗?何况好多规定就象开车不能闯红灯一样,是些常识性的要求,即使不作规定也应该知道和做到。
一个人忠诚于党的事业,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之事,不做有愧于良心之事,就会感到心里踏实,夜间就能坦然入睡。反之,如果不遵纪守法,有收取不义之财等错误时,心中往往忐忑不安,一有风吹草动心里就不踏实,是一种以暂时的风光、片刻的欢愉换来终身的痛苦。南方某国企负责人曾很受人尊重和佩服。他还有个温馨的小家,其乐融融。然而,由于他放松了思想改造,纪律观念淡薄,经不起金钱诱惑,侵吞公款,收受贿赂。他的同事案发后,他每天都被悔、恨、怕包围着:怕昔日的风光一去不返,更怕法律的无情制裁。每天只能靠安眠药来入睡2—3个小时。后来,他逃到国外,先后到过东南亚、北美等10多个国家,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他无法忘记自己的过去,无法忘记自己是个罪人,每天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再加上远离亲人的痛苦,每一天都像在监狱中煎熬,感到度日如年。“一个犯罪,全家受罪”,不但自己无脸见“江东父老”,还连累父母妻儿上下三代担惊受怕,饱受精神上的折磨,直不起腰杆。
党员干部要“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才能保证“有所为”。做到“有所不为”,须确立“有所怕”的意识,有一种畏惧心理。清代学问家纪晓岚有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法国前司法部长皮埃尔·汉纳认为:“恐惧就是理智的开端。”美国政治哲学家阿伦德·汉纳认为“恐惧是生存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情感。”锡金有一则谚语:“恐惧感和羞耻心能使人不为非作歹。”西汉刘向说过:“明主者有三惧,一曰处尊位而恐不闻其过,二曰得意而恐骄,三曰闻天下之至言而恐不能行。”作为党员干部,应当经常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法,怕有愧于党和人民。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临深渊、履薄冰的心态,努力预防问题的发生。邓小平同志有一段精彩论述:“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的共产党人,为完善自己,竟有如此之多的“怕”。无产阶级革命家任弼时在世时就有“三怕”:怕工作无成绩,怕挥霍浪费,怕请客送礼。“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如果无视党纪政纪,把党纪政纪当作吓唬鸟儿用的稻草人,放纵自己的私欲,让富贵所淫,被金钱所惑,被美色所迷,总有一天要“触礁沉没”。“善恶到头终有报,古往今来放过谁”。惩办成克杰也昭示人们,在社会主义中国,绝对没有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而有绝对自由的特殊人物,绝对没有因腐败而能得到豁免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犯刑律,不论是什么人,也不论他的地位有多高,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
做官欲求福,还在守纪中。因为守纪,你不曾得到过原本不属于你的财物,你一尘不染五内清净坦然直面世事百态,以你之两袖清风而完完全全地理直气壮地昂扬起你之一身正气。你不用从内心深处时时警惧着法纪的惩处,你无需承受着道德的审判,你更不必非常小心地防范着或明或暗、或正义或不正义、或可预知或不可预知、或精神或物质的打击。你好轻松好安逸好潇洒。因为守纪,你不会受到那些不可告人的牵连和羁绊,你的事业将一帆风顺,你的前程将更加远大。当那些腐败分子心怀叵测施展阴谋的时候,绞尽脑汁掩盖罪恶的时候,痛心疾首悔思过失的时候……你却在默默无闻踏踏实实开开心心顺顺当当地做着你认为应该去做的事情。因为守纪,你不会因为内心的畏惧和言行的猥琐而招致心理和生理上的种种不该患生的疾病,你将健康幸福地欢度人生。“为人莫做亏心事,半夜敲门神不惊”,但凡清官,都非常坚信这句古老的中华民谚。因而不管反腐败处于何种形势,你都可以街头巷尾闲庭信步,可以起居有序出行无忧。你的内心只有晴空万里春光无限而没有一丝乌云一毫浊气,直面东西南北风,心底无私好轻松。
遵守法纪,需要持久的耐力,也是党员干部一生的课题。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的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在长达23页的悔过书中回顾了自己腐败的经历: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时,慎之又慎,拒腐之弦绷得很紧,可时间一长,面对腐败、腐蚀,警惕性、敏感性慢慢降低,鉴别力、自控力弱化,最后出现“拒腐疲劳”而身败名裂。许多被查处的腐败者可以说是与卢万里殊途同归。这也警示人们,一个人一旦走上领导岗位,不管他主观愿望如何,形形色色的诱惑往往接踵而至:钞票往你兜里塞,财物往你家里送,美人往你怀里推。起初,也许会睁大眼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但是目不斜视久了,一些人视线往往会模糊,思想往往会动摇。慢慢地,是非界限开始不分,荣辱观念开始错位,灾难也就降临了。一些被党和人民寄予厚望的中青年干部,甚至个别穿着草鞋进城、临近退休的老同志,就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拉锯战中因精神不支而败下阵来,沦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教训极为深刻。
作为党员干部都应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把纪律、法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做到时刻警醒。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大问题要请示或报告,不能擅作主张、各行其是,绝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自留地”,不能在执行有关政策时对自己不利的,便搞所谓“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规定搞阳奉阴违。要顾全大局,自觉克服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的倾向,做到令行禁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大举措的出台,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和活动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越是深化改革的时候,越不能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不应取的钱财不要取。无论掌权还是不掌权,无论是有人监督还是没有人监督,都要言行一致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就会将他律变为自律,进而转化为自身的从政修养。
邓小平同志在《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不应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政纪对立起来,不能认为严肃执纪是“左”的一套。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党员干部更要常怀律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