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学教师,昨天和今天两天都在接受业务培训,其实,就是教材辅导,上个星期五天工作,紧接着两天培训,然后又是五天工作,觉得很累,突然想到,劳动法好像有这方面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需付双倍以上的劳动报酬(好像是这个样子的,即不住了),但是我又想,这个是培训的,似乎不算做工作,想问一下。
參考答案:就像你说的劳动培训并不等于工作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劳动培训,你们学校的行为其实是法律所规定并鼓励的,既然不是工作加班也就不存在需要双倍报酬了。另,如果学校一次为名要求你们缴纳培训费,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