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3年第一、二年因为公司是私人老板没有签合同,第三年公司和被上市公司收购从内资企业变成外资企业。公司正规化后和我签了一年合同,本月公司因我计漏部分工人工资补贴(大概1000元左右)为理由辞退我。公司的合同:若公司未提前30天或个人未提起30天通知雇主或员工需补偿一个月工资。问题:1、劳动法是否有条例是公司辞退员工是按1年补偿一个月计算。2、劳动法是否有条例是公司辞退员工必需帮员工补买工作期内的社保(公司在正规化后才帮我买社保)3、我第一、第二这没有和公司签合同是否能够受到劳动法的保障!这是我第一份工没有被辞退过的经验,希望大家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參考答案:1、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是劳务关系也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只要你找到考勤卡或是工资卡等证明就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您说的经济补偿金确实是按照你说的计算方式,而且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不过你公司很可能主张你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根据劳动法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辞退你的,这时候你就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让劳动仲裁机构认定你所犯下的过失是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3、公司辞退了你,只要你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为你补缴,如果不愿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没有签订合同只要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一样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