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别人和租的,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租的两室一厅中的一间,刚租的时候她说客厅有个小女孩住是房东的亲戚不付房租,但是只住一段时间找到工作就搬,现在我在这住了4个月了,她还没有要搬的意思,我就找二房东,得知客厅的人也是二房东找的房客,也付房租,我觉得这是欺骗,我想退租,但是押金她说不还给我,这个月初刚付了2个月的房租,现在要是搬掉的话我肯定损失很大,所以我就想多住一个月抵掉押金,可是现在又有新的问题了,二房东准备和房东提前退租,也没有通知我,现在让我马上搬走。可是我刚付的房租,她叫我马上搬走我也没办法一下子就找到房子,我想问她是不是应该把房租 押金全部退给我,还应该给我什么补偿吗?马上叫我搬出去我没有地方可以去,我们的合同截至日期是今年的7月份。请大家帮帮我
參考答案:首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如果你只是与二房东,签了协议,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属于无效合同,双方应恢复原状,当然住的时间要支付房租,没有住的,可以要求退回房租与押金。而且,显然二房东对此合同的无效是有责任的应当做相应的赔偿;其次,出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显然房东与二房东是有过错的,你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