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与前任女友共同出资在北京买了一处房子,房子总价52万,老爸给我拿了27万,当时没有登记,房子写她的名字,现在分手了,她们家赖账了,以前没想打官司,以为商量一下,少要些就算了,但现在她们死活不同意还钱,逼得我们只有法律这一个途径了,请问各位律师和懂法的朋友,这样的官司胜率有多大?
补充说明:
1)当初钱是我老爸汇到我前女友的帐户的,现在手头有银行汇款单。但汇款上可没说这钱是给我买房的,如果她不承认怎么办?
2)另外还需要怎么相关证据
3)如果在北京打官司,大致费用要多少?
4)我工作很忙,可能没多少时间纠缠在这件事上,应该怎么操作最省时间?
多谢各位了!!!
參考答案:1,汇款到她的帐户,这件事可查,估计对方不会不承认,如果她不承认是购房了,那么这款的去向和用途就要对方举证了,界时要看对方的说法和证据。
2,看你的要求,如果只是要求收回出资,除上述汇款证据外,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有没有其它证据能证明事实,或根据对方现在的态度看是否有取证的机会。
3。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如果在四月一日后起诉,大约是起诉标的是百分之一点五吧。律师费请直接联系律师具体谈。
4。协商不成,只能起诉,找律师代理当然会省事。
本人是北京律师,如果有需要,直接联系我,相关联系方式在我资料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