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租房合同并没有规定住几个人,由谁住,只规定了不能转借和和转租——当时是我自己签的约,两室一厅,一房间空着想留作客房,但是我现在发现没有必要,想再找一个合租者,房东不同意,认为多一个人麻烦,她的意见是合理的么?
我能不能在维持原有合同的情况下找人合租呢?或者说,如果不是合租,我能不能找我的朋友亲戚之类的和我一起常住呢?现在看来,房东不同意的似乎不是合不合租的问题,就连增加一人进来住也不行,短时间可以,长住就不行,太气人了!难道租房是谁签合同就只能谁住么??
參考答案:你不可以找人合租,但是你可以找人合住。房东不同意和住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你已经缴纳了房租,在合同期限内你找人合住绝对没问题。如果合同到期,你们可以另行约定,如果达不成一致,那你只能换地方了!
你这样做虽然不合适,但实际操作中没有人会知道。嘿嘿,也算钻空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