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将自家的宅基地卖予一居民户口的人,现在想将其要回,理由是:居民户口不可以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1、我是否能够胜诉?
2、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3、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參考答案:1,从你现在的说法看,可以胜诉(当然你要退还对方价款)
2, 当时的买卖协议合同,以及对方是居民户口的证据
3,不存在,这种物权不存在诉讼时效(主张合同自始无效)
问题补充:他怎么才能证明它的居民身份?他的身份证、户口本不可能给我看,我也没有办法复印!还有一点:他是警察!
宅基地买卖应该办理有登记。如果没有登记,权利转移本来就没有发生。如果有登记,那么找当时登记的情况。
另外,如果自己不能收集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收集(当然要先起诉),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由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