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集体企业,现改制结果是拍卖,共有3多亩土地,是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划拨,准备拍卖所得用于解决职工安抚.
我要问的是如果竞买成功后,发现政府并没有明确相关批文准许处理,只是同意企业自行解决,之后去办地产过户时都不给办,就算你交纳出让金也不允许你改变使用类型,且还需要改变用途为综合用地,现在已经卡在这里,钱已经给企业瓜分了,退也没人给你退了.现在压着钱进退两难.请问我该如何办理?另要交纳些什么合理费用(工业用地-->综合用地,划拨-->出让)??
參考答案:集体企业拍卖土地使用权,如果不能过户,该土地就不能拍卖,这是合同关系所确认的。
工业用地要改变为综合用地是你自己的事,与企业无关。应该与国土局商量解决,具体程序和费用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