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使不安抗辩之前是否要提前通知对方呢?
以什么形式通知?
怎么通知呢?
通知除了书面形式以外可以是口头的吗?
參考答案: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事由: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个人认为,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为佳。同时,由于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是比较重的,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具有行使此权利的条件,不然对方反咬一口,你是要赔偿他因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遭受的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