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入银行工作3个月多,后来出了事故,手骨折,属于工伤.一般来说这种伤养好最起码要4个月,休息3个月后,我到银行去工作了,因手吃不消,工作时也是别人帮我做一部分,我只做了他们的三分之一,做了五天又回来休息了,现在在家休息,我的手只要不做事情感觉没什么,在家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好,如果现在去上班了,有可能以后会有什么后遗症,天气下雨的话会疼,我现在想不好,该不该上去班,因为我刚过公司就出了这种事,领导们就会对我的印象不好,害怕以后裁员的话会轮到我,如果去做了,害怕我的手会有后遗症,我该怎么做?可不可以跟按排人员的那位领导说,可不可以换一样工作,如果说了,可不可以打电话,还是当面说比较好?
參考答案:如果是我,我不会去工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即使眼前可以换得领导的好评,但以后的身体可是自己的。再说,如果你在家养伤,单位里可以有人完全为你代职,而如果你去上班的话,只是完成其中的三分之一,这样反而更让人反感,还不如不做。
如果你实在想去上班的话,可以当面给领导说明白,换个岗位对你对大家都更好。在电话中有些事情说不明白,当面可以增加眼神,肢体的交流,可以让别人更容易看到你的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