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户口都在北京,但两人于2001年初在男方老家所在地通过在当地民政局的亲戚办理了结婚证,两人并未亲自去办理结婚手续。并且在当地举办了婚礼。之后两人在北京共同生活了5年。2006年初协议分手,因觉得未在户口所在地结婚,结婚证无效,于是未办理离婚手续。现男方准备再婚。请问:
第一,两人的婚姻是否有效,男方现在结婚是否重婚
第二,如果婚姻无效,是否需要到当时办证的民政局声明或撤销不合法的结婚手续、或者办离婚手续
第三,该民政局的亲戚是否属于违法操作,是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四,如女方提起诉讼,涉及财产分割,按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处理
參考答案:未在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这个登记应该是无效的,但毕竟有国家发的结婚证,建议还是到当地民事或法院确认此婚姻无效之后再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