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对已交的营业税,由财政予以返还。请问返还的营业税是否应缴所得税?
參考答案: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者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不征税外,均应当并入直接减免、收到退税或者返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题中收到的营业税返还,应当计入收到返回税款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补充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当期冲减本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可见,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取得的先征后返的营业税金,采用实际收到入帐原则,企业不能在未收到的情况下,确认相关收入及资产。因此,在实际收到时,也不能进行题中所谓的“追溯调整”,只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