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他的朋友在同一个工厂上班。工厂分房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一人分了一套,头两年我结婚,没有房子住,正好我父亲的朋友又买了别的房子,就把工厂分给他的房子卖给了我父亲。但是工厂有规定,工厂分的房子,个人不能买卖。所以虽然我们给了钱,但是没有产权证。现在我父亲的朋友死了,他的儿子来向我要房子,说那是他父亲的遗产。
请问各位专家,我该怎么办?是不是非得搬走?假如一定要搬,我能得到补偿吗?
參考答案:由于“工厂有规定,工厂分的房子,个人不能买卖”,你父亲和朋友的买卖行为,违反了工厂分房子时的规定,且未取得房产证,因此买卖无效。在买卖无效的情况下应恢复到交易以前的状态。你要把房子归还给对方,,由于当初支付了购房款,对方应把购房款还你,该款从其遗产中支付。
由于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因此你方不能要求支付利息,对方不能要求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