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具体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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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具体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