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码原则
⒈城乡属性代码原则上在反映村委会、居委会(村级码段不为000)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后面编制。
⒉在反映省级(后10位均为0)、地级(后8位均为0)、县级(后6位均为0)、乡级(后3位均为0)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后面,直接编制00;乡级代码为400~599,下面不再有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000)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除外。
(二)编码方法
城乡属性码为2位代码,第一位是乡级属性码,第二位是村级属性码。城乡属性码编制在12位行政区划代码村级码段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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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行政区划码段 城乡属性码段
● 城乡属性码段
第一位:乡级属性代码
第二位:村级属性代码
●乡级属性代码
县级政府驻地 1
连接的乡级区域 2
其他乡级区域 3
●村级属性代码
乡级政府驻地 1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2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3
与其他城区连接的村级地域 4
与其他镇区连接的村级地域 5
特殊区域 6
其他村级地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