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把时间拖回到6月份..她在超市上班的,见了几次面我竟然跑去送花,结果,弄的她对我有意思了.声明一下,只有10多天吧(期间打过电话。发过短信,但可以看出她对我有好感......)我可连她手都没碰过!我就不和她联系了,我知道是我不对...........
烦恼出来了,我都不敢上街了,万一哪天碰到了,前提是闪人已经来不及了.我要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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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骂我了,是第一次,可能是好奇吧.55555我知道对不起她.我错了,以后不敢了
就在昨天,真的碰到了,但我肯定她看到我了,我也看到她了。我就这么走过去了。心理怕怕的,我要不要发条短信啊?但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说说吧
參考答案:你太过分了!女孩子不是拿来玩的!道歉吧!不然她不会原谅你的!起码可以做朋友吧,不用做敌人!!起码道歉了,见了面不会尴尬!不然你会内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