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意义.
第40届联合国大会于1985年10月24日决定1986年为“国际和平年”。这是联合国倡导的一项重要活动,得到了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和组织的支持。<br>
国际和平年的主题是 “捍卫和平,保障人类的未来”。其主要目标是:促使联合国、联合国各会员国的政府及民间组织、教育、文化和学术机构以及新闻工具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促进和平、国际安全与合作,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加强联合国作为致力和平的主要国际组织的作用;集中注意并鼓励反映当今世界的基本和平要求,尤其是在和平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相互关系,裁军和防止核灾难的紧迫要求,消除种族歧视和隔离,行使人权和自由等方面。<br>
“国际和平年中国组委会”于1985年5月10日在北京成立。1986年中国为国际和平年举办的纪念活动有: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维护世界和平大会,召开有关学术讨论会,举办以和平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和各种展览,发行国际和平年纪念邮票和纪念金币、银币等。另外,根据中国等国的建议,联合国也将发行一枚和平纪念章和一套纪念邮票。<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