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门的路上 昨天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我们学校一名学生当场死亡 据我观察 我们这条路在我们学校门口的这段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我想问一下 我们学校是不是有一定的责任 我们学生是不是有权利要求学校对这件事作出相应的处理以及对我们作出一定的交代呢?
參考答案:道路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来管理,发生交通事故也是由这些职能部门来处理,当然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宣传和部署相应的设施也是这些部门的职责。
学校有履行宣传安全的义务,但即便是学生作为受害者,学校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责任的应当是交通肇事人。学校应当提请当地交管部门在门口的道路上设置相应的减速设施、减速标志、减速(线)区域,但学校不是最终事故的赔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