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因病于今年去逝。他生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所有人是岳父本人。这套房子以岳父父亲的资格购买。岳父的父亲健在,岳父现有两个女儿,都已成家。如果岳母要继承这个房产,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岳母的名字(不是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要经过岳父的父亲,及岳父的两个女儿签字、公证处公证等等。 请问律师这件事情应如何办理?
參考答案:如果岳母要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岳母的名字要经过岳父的父亲同意,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岳父父亲的。岳父的两个女儿继承的只是岳父的遗产,该房产还在岳父父亲名下,一般不能当作岳父的遗产处理,除非能证明该房子的实际归属应该是岳父而不是岳父父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