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学刚毕业不久,因为刚参加工作不是很熟悉,所以每天下班后自己留在公司练习软件和熟悉业务等等。
在非公司规定的加班情况下,5点下班晚上8点他离开公司回家,离开时还有同事在公司,看见他走的。按正常的路途在回家的路上,在人行道内等待过马路时发生车祸,司机负全责。
请问这样能鉴定为工伤吗?
谢谢!
參考答案:强烈支持4楼AAshawn,强烈反对6楼,完全是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瞎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楼主说的情况,应该确定以下三个问题:
1.你同学的公司是否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有,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没有就蛮麻烦,需要司机赔偿,如果司机逃逸或无能力赔偿就惨了;
2.证明你的同学是企业的职工,有劳动合同最好,没有劳动合同就拿厂牌/工资条等能证明你同学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东东也可以;
3.证明是上下班途中。你同学的同事是否看见他下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出具的上下班/加班时间证明;你同学不是正常加班时间下班,按照法律来说是不行的,但是只要他们公司能够给他出证明,证明他是加班下班就可以了,工伤赔偿是社保负责,不需要公司承担什么,通常公司是愿意出这样的证明的。
4.最重要:他发生车祸后是否有报交警,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伤害需要交警出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这分关键的证明材料,报上工伤的可能性就很小。
如果他们公司有买工伤保险,且他有劳动合同,公司出了他是加班下班的证明,并且他发生车祸后有报交警,有拿到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他所在公司应该在发生工伤后1个月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获得赔偿了!
参考资料:我是做安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