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进行拆借,比如外资企业向内资企业发放债券.
这样做是否可以? 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适用哪些法律?
我想去相关政府部门咨询,那么应该去哪个部门?
參考答案: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因此,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适用《证券法》。相关事宜可咨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驻当地的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