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销售货物给达乐公司,销售A产品100件,单价为150元.B产品5件,单价为150元,按17%的税率计,本公司预收达乐公司8000元货款,余款未收到.
请问这个要如何做分录?
參考答案:1、预收达乐公司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预收账款-达乐公司 8000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达乐公司 10427.5
预收账款-达乐公司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5000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7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77.5
销售时因公司已预收达乐公司的账款,也就是相当于给了订金,所以在销售的时候必须扣除出来,不然的话就会多收了顾客的钱.
3、结转成本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A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B产品
贷:库存商品-A产品
库存商品-B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