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传销是合法的,包括很多大的公司,业绩的增长传销是功不可没。但我国的国情不同,要怪,也得怪中国人太聪明,把舶来品利用和发展的淋漓尽致。
传销的模式的确是很科学的,有很多现代管理的影子现于其中,但就其产品而言,就有很多值得考究的地方了,现在我们国家最大的传销(我国一直不愿意承认直销就是传销,其实两者并无实质的差别,就好像失业,我国从来没承认过我们国家有失业这个事实,只承认很多待岗。)是安利,其产品可以说是非常好的,而且其公司有足够的实力来运作传销,所以他在中国是合法,一个问题从两个方面来说,有实力和好的产品的那就是合法的传销,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那将是非法传销。
然后就其运作模式来讲,是个完美的金字塔管理模式,塔基永远都是苦力,他们最苦,分享的利益却最少,而塔尖最舒适,分享的利益最大,从历史上讲,这是很合理的分配方式,但就从个人角度来讲,这是很不公平的。
塔尖告诉塔基,他的先生就是你们的未来,但是这个目标是一般人很难企及的,几乎是不可能做的到。那也就是很多做了10多年安利,最后却放弃了的原因。
如果说你想在传销方面获得突破,我想你首先要具备一个很大很好的交际圈,但是如果你有这样一个好的交际圈,我想你也不用去做传销了,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去搞传销,做传销的大多都利用了人想赚大钱发大财的思想,而且挂的“饼”很大很高,让你永远看的到却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