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地租是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以外的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地租形态。它只存在于少量自然条件特别有利的土地上。比如,某一块自然条件特别优越的土地,它能生产出质量特别好的茶叶,而这种土地又及其有限,因而所产茶叶的数量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质量特别好的茶叶,就可以按照垄断价格(它不但大大高于生产价格,而且也大大超过价值)来出卖。这样,茶场经营者便可获得一个超额利润,如果种植的土地是从土地所有者那里租来的,那么,由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便会转化为垄断地租,由茶场经营者交给土地所有者。
作为垄断地租基础的垄断价格,与帝国主义时期普遍存在的垄断价格是不同的,后者是垄断资本家由于控制某种商品生产和销售的绝大部分而人为地将商品价格提高到生产价格以上的结果。这种垄断价格只是一种个别的现象,它的高低,完全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也就是说,购买者对某种商品的需要越迫切,支付能力越大,则这种商品的价格也就越高。因此,垄断地租是靠广大消费者来支付的,它是整个工人阶级所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某些建筑基地和矿山的地租,也有垄断地租的成分。例如,在城市特别繁华的地区,房租特别高昂,这种高昂的房租中除了正常租金(其中包括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外,就包含着一部分垄断地租。同样道理,某些开采稀有矿产的矿山,由于其产品可以按照垄断价格售卖,因而也能形成垄断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