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学校把宿舍给兴发物业管理(理由是后勤社会化)。宿舍只有一个入口,里面只有一个食堂可以吃饭,而学校食堂的饭菜可谓难吃到极点,且非常贵。大多数人会选择到外面吃饭,但是外面的饭店座位有限,更多是打包回宿舍吃
此时物业就以“防止白色污染”为由,禁止我们从外面打包进宿舍,要我们去食堂吃又贵又难吃的饭菜。报案看到有人打包进宿舍就赶出去,问是谁规定的还不敢承认是他们为了赚钱,骗道是学校规定的
请问要怎么解决物业不让学生打包进宿舍区这个问题?
參考答案:依照你们厦门当地的物业管理条理,以及教育部有关学校后勤改革的精神,和相关国家法律的规定,
依你所说,你们物业的做法是错误的.
在这里,
(单一)业主---学校
物业---你提到的A物业公司,由你们的学校雇佣而来
也就是说,A物业公司没有收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是不可以擅自作出这样的要求和规定的,否则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学校反映解决.
如果是学校要求的,那么他的做法就有悖于教育部对后勤改革的方向,有悖于我国市场经济及人身自由的相关精神.
如果处于教育,不应就靠堵,而应该在其他合适的教育方法上多下工夫,比如大力宣传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