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不正规的小单位打工。上周老板和我签了三年合同。现在私人单位劳动合同都是印刷好的霸王条款、不平等条约,没有商量余地。
签过后老板说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我目前还没给他。
我对合同法了解不多,但我知道合同应该单位个人各执一份。但后来听签过合同的同事说,老板把两份合同都放在自己手里,职员手里没有合同,要也不给。
我想问:
1、我们手里没有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老板岂不是可以随意篡改?
2、如果发生纠纷,我们手里没有合同,怎么保护自身权益?
谢谢大家。
參考答案:先回答你关于证件的问题,如果不是给应届生办理户口迁移,那么老板要你的身份证和毕业证没有道理。你可以给他复印件(比如你说原件在使用等),或者给他原件看后以使用为借口及早要回(若你对要回没把握,就直接别给)。
关于合同有效与否,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合同中有明显违反劳动法是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其他条款生效;老板依靠保存合同文本的便利,单方改动的条款也是无效的,但是不能以合同不在你手而否认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约定生效时间或者签订时间起合同就生效,但是其中的违法条款乃至篡改的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发生纠纷,虽然你们手中没有合同书,但是老板是有的,如果老板不出具,那么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法规定,比起合同对劳动者也是有利的。同时,同事之间完全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签订合同时的有关内容。不怕他篡改。现在合同文本全部保存在用人方的现象在各种企业都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