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专家,村里将市场的房子租给A,A转让给B,B又将其转让给C,转让费3000元,C交B订金1000元,B 将1000元订金又给了A,没几天,又不想租了,要求B返还1000元订金,请问B是否应该给A转让费的订金1000元,这1000元C还有理由要回吗?麻烦了.
參考答案:要看C交给B,以及B交给A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法律规定,订金作为预订的一种方式,在交易没有最终落实的情况下是可以退的。定金则不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支付了就不能退!关键就是看三方相互之间签定的协议或者合同上是怎么样注明的,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或者没有签约,那么C要求B,以及B要求A都是要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