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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七年级(上)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故乡情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一个人的童年乃至生命中的许多岁月都是在故乡度过的。故乡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很多美好的的回忆。一个人的经验积累,情感与性格都与家乡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积淀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故乡是一个人的根。不管走到哪里,身在何方,故乡都在他的心中,都体现在他的行为方式上。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从我们学校来看,现在这个年龄的学生对于故乡的认识、感受基本是模糊不清的。那么,要让他们对故乡的认识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故乡具体的人、事、景、物等是很好的载体。《藕与莼菜》就是由对家乡的藕和莼菜的描写转而抒发思乡之情的。物产具有较强的地方性,本身就是一个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写它们,故乡的个性就出来了,也容易寄托作者对故乡的思恋,对故乡的热爱。学生可以通过文中生动细致描写故乡风物的语句来感受作者对故乡的深厚情感,进而激发对自己故乡的热爱之情。
从整体看,文章写得平和质朴。细细品味,却发现作者在对藕与莼菜的种种谈论中,流露出对故乡的眷恋和怀旧之情。
文章开头说:“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吃藕写起,实际要表现思乡之情。“忽然”一词让我们看到了作者思念家乡的情感至深,只要有一点小小的“触引”——具有家乡特色的藕,就可以撩拨起作者的乡情。紧接着,作者通过回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清秋图:在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的映衬下,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故乡极普通的藕让作者想到“在这里”,藕成了珍品,成了“帮闲茶房”讨好“硕腹巨贾”的物品;成了被供在水果铺,“待价而沽”的高贵商品。至于在街上叫卖的藕,“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邻舍送的藕“满被锈斑”,索然无味,不想再吃第二片。因为想起藕,作者又联想到故乡的莼菜。从太湖里捞上来,很方便。无味的莼菜要好汤烘托,故乡正是这“好汤”。所以才有了“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的感受。而莼菜到了上海,“非上馆子”,否则难以吃到。
故乡极平常的藕与莼菜,离开了它们的生长地,变得面目全非,使作者不禁怀想起故乡淳朴的民风,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浓重的思乡之情。故乡不是一个抽象的语词,是由许多人、事、物、景构成的,是融汇了许多内容的情感和记忆。所以,思乡类的作品往往都是从一些具体的东西出发,由眼前之景激起乡思之情,即借物抒情。作者笔下的藕与莼菜因为融汇了乡思而有了特别的意味。
其次,文章语言平实朴素,亲切自然。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共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所以,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实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纵观全文,作者直抒胸臆的文字很少,只是顺着他的思路,听他把一些藕和莼菜的琐事娓娓道来,细细品味,那平实的一字一句才是作者真情的流露,使整篇文章韵味隽永,令人回味无穷。
精于布局,讲究结尾,留有余味也是本文的一个特色。作者把故乡的藕与莼菜和“在这里”的藕与莼菜做对比,使故乡的藕与莼菜形象更鲜明丰满,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溢于言表。由藕写到莼菜写到乡情,过渡自然。文章的结尾也颇具特色,五个问句,是叶圣陶写作时少见的直抒情怀,那份乡思离情令人动容。五个问句,意思层层递进,最后点出自己所恋为何。结尾处的“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又与文章开头“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思乡之情跃然纸上,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