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问题,我们公司买的一块地包括地上的附属建筑一旧的办公楼,一共作价600万,我们把旧的楼改造,空地盖新的车间楼,为了少交房产税,把600划分为土地、楼房、围墙,请问围墙能和楼房录入在一起吗,还是单列?
參考答案:根据税法的规定:
作为房产税征收对象的“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题中的“围墙”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